三人涉住宅大楼顾问维修合约贪污案被判囚
2006年9月18日
三名人士,就观塘一座住宅大厦的顾问及维修工程合约,涉及行贿受贿,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观塘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邓洁荣,四十四岁,利昌工程建材有限公司(「利昌」)总经理,被暂委裁判官温绍明判入狱六个月,而梁协强,二十九岁,「利昌」经理,则被判入狱七个月。
冯焕然,六十岁,祐福楼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副主席,则被判入狱六个星期。
邓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梁较早时承认两项相类罪名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而冯则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案发时,屋宇署向祐福楼「法团」发出水渠及外墙修葺令。
「法团」须推选一间顾问公司,而该顾问公司则须协助「法团」委任一名承建商,以进行维修工程。
二○○四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二日期间,邓及梁串谋向当时的祐福楼「法团」主席提供四万元,作为「法团」将顾问合约判予某建筑公司的报酬。当时该主席拒绝收受有关贿赂。
在「法团」于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举行的会议上,另一间公司获甄选为顾问公司。不过,当时有关顾问合约仍未正式签署。
案情又透露,梁于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向冯提供一万七千元,作为协助加快「法团」与有关公司签订顾问合约的报酬。冯在同日以相同理由收受该笔一万七千元款项。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敏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伟光协助。
邓洁荣,四十四岁,利昌工程建材有限公司(「利昌」)总经理,被暂委裁判官温绍明判入狱六个月,而梁协强,二十九岁,「利昌」经理,则被判入狱七个月。
冯焕然,六十岁,祐福楼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副主席,则被判入狱六个星期。
邓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梁较早时承认两项相类罪名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而冯则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案发时,屋宇署向祐福楼「法团」发出水渠及外墙修葺令。
「法团」须推选一间顾问公司,而该顾问公司则须协助「法团」委任一名承建商,以进行维修工程。
二○○四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二日期间,邓及梁串谋向当时的祐福楼「法团」主席提供四万元,作为「法团」将顾问合约判予某建筑公司的报酬。当时该主席拒绝收受有关贿赂。
在「法团」于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举行的会议上,另一间公司获甄选为顾问公司。不过,当时有关顾问合约仍未正式签署。
案情又透露,梁于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向冯提供一万七千元,作为协助加快「法团」与有关公司签订顾问合约的报酬。冯在同日以相同理由收受该笔一万七千元款项。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敏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伟光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