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员指打击贪污有赖有效执法及国际合作

2006年10月23日

廉政专员黄鸿超今日(星期一)在北京一个国际会议上表示,现今的贪污罪行不但与严重及有组织罪行互相融合,而且很多时候跨越疆界,故打击贪污实有赖各地严执法纪及国际合作。

黄鸿超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发表演说,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的实施,分享香港的反贪经验。

该会议由内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有逾百个国家的约一千名代表出席,以商讨符合《公约》的有效反贪措施及策略。

内地政府于去年底确认《公约》,而有关《公约》于今年二月适用于香港。

黄鸿超表示,香港设立了的健全法例,符合《公约》的要求,亦为独立反贪机构赖以打击贪污的基石。

他称:「既有健全的法例作为后盾,我们一直采取『三管齐下』的策略,即调查、预防和社区教育,遏止贪污。」

他续称:「有关策略与《公约》推动全面及跨范畴的反贪方针不谋而合。」

黄鸿超又指:「多年来,廉署这种全面的反贪策略有助维持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并缔造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加强投资者的信心。」

自廉署于1974年成立至今,针对政府部门的贪污投诉已由86%下降至32%;当中,针对警队的投诉则由47%下降至10%。

黄鸿超指出,市民对廉署打击贪污的能力十分信任。廉署今年接获的贪污举报中,具名举报占了73%,这是有纪录以来最高的比例。

廉署透过参与司法互协计划及移交逃犯的安排,亦符合《公约》在国际合作方面的要求。

他称:「根据《逃犯条例》的规定,廉署与多个与香港签订了双边协议的司法管辖区紧密合作,有效打击跨国的贪污活动。」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及廉署全力支持《公约》,与各国透过情报交流、移交逃犯、取回非法资产等安排,共同协力打击跨国的贪污活动。

其他出席会议的廉署人员包括:执行处处长(政府机构)黄世照、社区关系处处长许林燕明及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欧阳吕妙群。

黄世照于明日(星期二)在会议上以「侦查贪污的策略」为题发表演说。廉署另提交两份报告,分享香港推行廉政教育的经验及管理公营机构的利益冲突的情况。

除了参与今次的国际会议,廉政专员亦率领代表团在北京拜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港澳办公室、监察部及公安部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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