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区议员夸大租单申领六十万元租金津贴判囚十八个月

2006年12月1日

一名九龙城区议会议员,利用夸大租金的单据,向政府申领逾六十万元的租金津贴租用办事处,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并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冯竞文,五十九岁,今日被裁定四项提供虚假资料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游德康宣判时称,被告有计划进行有关勾当。法官并称,市民对议员的操守有较高的期望,而被告损害了市民对她的信任。

廉署较早时接获有关多名区议员的贪污指控,调查其后揭发被告提虚假资料,向政府申领租金津贴。

案情透露:被告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期间,曾任九龙城临时区议会议员。

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四年九月间,被告曾先后向九龙城临时区议会及九龙城区议会提交共七十二张租单,就红磡芜湖街一个办事处申领政府津贴。

该等单据虚假地指被告自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四年八月期间,于不同时段曾分别每月支付五千零八十元、九千元或一万元租用上述单位。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夸大有关租单的租金金额,向政府申领租金津贴合共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淑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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