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地政总署主任涉嫌申请兴建「丁屋」时行为失当今提堂
2007年1月19日
一名地政总署高级地政主任,涉嫌使用该署的内部资料,以供他本人及协助亲属申请兴建「丁屋」,被廉政公署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邓钟鸣,四十七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郭伟健将案件押后至三月五日进行预审,而审讯则定于五月十四日及十五日。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罪指被告案发时身为地政总署地政主任,于二○○二年五月二日,在担任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被告涉嫌从另一名高级地政主任取得属于地政总署官方及内部资料,即有关锦田一项短期租约 的 土地类别图及现时土地资料,并将该等资料用于其本人及另外两名亲属向元朗地政处作出三份申请,以兴建小型屋宇。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健荣代表出庭。
邓钟鸣,四十七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郭伟健将案件押后至三月五日进行预审,而审讯则定于五月十四日及十五日。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罪指被告案发时身为地政总署地政主任,于二○○二年五月二日,在担任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被告涉嫌从另一名高级地政主任取得属于地政总署官方及内部资料,即有关锦田一项短期租约 的 土地类别图及现时土地资料,并将该等资料用于其本人及另外两名亲属向元朗地政处作出三份申请,以兴建小型屋宇。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健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