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水务署督察及持牌水喉匠疑涉供水申请贪污案

2007年2月7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督察及一名持牌水喉匠,控告他们就多项供水申请涉嫌贪污。

郭恩德,五十九岁,水务署用户服务督察,及马竞争,四十八岁,宝和工程公司东主,同被控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行,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郭另被控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 条;而马则另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与政府进行事务往来时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两名被告将于周五(二月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首项控罪指郭及马涉嫌于二○○二年十月一日至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一同串谋向郭提供利益,作为郭拟备水管装置图则供马呈交水务署审核的报酬。有关涉嫌利益以每份水管装置图则五千元至八千元计。

另一项控罪指郭涉嫌于二○○六年一月,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从马接受二千元。

第三项控罪指马涉嫌于二○○六年一月,经水务署与香港政府进行任何事务往来时,向郭提供该笔二千元款项。

余下一项控罪指马涉嫌于二○○三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向一名住宅大厦业主立案法团顾问提供十万元,作为该名顾问向马披露有关该大厦管道工程分包合约报价的资料的报酬。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五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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