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为收数公司非法检取银行客户资料被判囚
2007年4月18日
四名人士,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为收数公司检取五间银行客户的个人资料,被廉政公署拘控。四人今日(星期三)分别被判入狱。
卢宝顺,四十一岁,诚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诚信」)董事兼信达收账服务中心(「信达」)合夥人,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谋及一项煽惑他人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监两年半。
熊釨然,四十二岁,「诚信」雇员,较早时承认三项串谋及一项煽惑他人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被判囚十八个月。
另外两名被告为欧阳玉莲,二十九岁,一间银行的前雇员,及其兄欧阳致辉,三十八岁,两人各承认一项串谋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分别被判监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邱志立于判刑时指,四名被告的行为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蒙污,及严重打击市民对银行制度的信心。
廉署是于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被告。
案情透露,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六月期间,卢曾多次与熊及另外多名银行职员串谋,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检取有关银行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协助卢的收数业务。
在上述期间,熊亦串谋欧阳致辉,要求欧阳玉莲检取银行客户的资料,以协助「诚信」及「信达」的业务。当时欧阳玉莲于一间银行任职。
此外,有另外七名银行雇员亦因与案件有关被起诉。他们较早时已被定罪,并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至监禁九个月不等。
所有涉案银行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均提供全力协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黄达华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协助。
卢宝顺,四十一岁,诚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诚信」)董事兼信达收账服务中心(「信达」)合夥人,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谋及一项煽惑他人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监两年半。
熊釨然,四十二岁,「诚信」雇员,较早时承认三项串谋及一项煽惑他人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被判囚十八个月。
另外两名被告为欧阳玉莲,二十九岁,一间银行的前雇员,及其兄欧阳致辉,三十八岁,两人各承认一项串谋取用电脑目的在于不诚实地获益,分别被判监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邱志立于判刑时指,四名被告的行为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蒙污,及严重打击市民对银行制度的信心。
廉署是于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被告。
案情透露,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六月期间,卢曾多次与熊及另外多名银行职员串谋,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检取有关银行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协助卢的收数业务。
在上述期间,熊亦串谋欧阳致辉,要求欧阳玉莲检取银行客户的资料,以协助「诚信」及「信达」的业务。当时欧阳玉莲于一间银行任职。
此外,有另外七名银行雇员亦因与案件有关被起诉。他们较早时已被定罪,并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至监禁九个月不等。
所有涉案银行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均提供全力协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黄达华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