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税局职员涉嫌记录纳税人资料行为失当
2007年7月1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税务局税务主任,控告他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记录一万三千四百名纳税人的资料作日后的私人用途。
朱景国,五十九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被告将于周五(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罪指被告于二○○四年四月一日至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期间,在执行公职时涉嫌行为失当,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即记录纳税人的资料作其日后的私人用途。
廉署的调查发现,隶属税务局文件处理中心并负责分类纳税人来函的被告,涉嫌在多张纸上抄下约一万三千四百名纳税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他们的姓名、身分证号码、商业登记号码、地址及电话号码,并把有关资料带离办公室。
税务局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提堂。
朱景国,五十九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被告将于周五(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罪指被告于二○○四年四月一日至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期间,在执行公职时涉嫌行为失当,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即记录纳税人的资料作其日后的私人用途。
廉署的调查发现,隶属税务局文件处理中心并负责分类纳税人来函的被告,涉嫌在多张纸上抄下约一万三千四百名纳税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他们的姓名、身分证号码、商业登记号码、地址及电话号码,并把有关资料带离办公室。
税务局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