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配股贪污案前主席被判囚三十九个月

2007年8月15日

前称先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先科」)的上市公司前主席,就配售该公司股份向两名人士提供利益罪成,今日(星期二)在缺席聆讯下,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十九个月。

黄创光,三十九岁,早前被法官麦健涛裁定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黄于七月二十四日缺席法庭裁决,法庭随即发出通缉令。

法官今日判刑时指出,他相信黄并不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缺席,而是蓄意的,因此,他命令将其七十万元保释金充公。

案中另外两名被告,即美国运通银行(「美国运通」)前高级总监梁志华,及汇盈证券有限公司(「汇盈」)前部门董事总经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黄所提供的贿款而各被判入狱二十三个月。

案情透露,二○○四年七月七日,「先科」配售约一千九百万股份,行使价为每股一元三角。

「美国运通」购入其中六百万股以发售予其客户。「先科」因而获得逾七百八十万元款项。

在二○○四年七月九日,黄给予梁四十万元作为「美国运通」购入「先科」股份的报酬。

案情又透露,黄曾诱使翁影响「汇盈」的一名分析员撰写报告,建议购入「先科」股份,以抬高其价值。黄给予翁一笔款项作为报酬。

法庭今日亦下令充公廉署从翁的保险箱检获的十三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Keith Oderberg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世宗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