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督察及持牌水喉匠就拟备水管装置图则贪污 被判囚

2007年10月5日

一名水务署督察及一名持牌水喉匠,就拟备多项供水计划的水管装置图则涉嫌贪污,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分别被 被判入狱。

郭恩德,五十九岁,水务署用户服务督察, 被判入狱 十 二个月,而 马竞争,四十九岁,宝和工程公司东主,则 被判入狱 十四 个月。

法庭并命令郭将涉案的七万七千元归还予政府。

郭及马 较早时被 裁定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郭亦被裁定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而马则另被裁定一项与政府进行事务往来时,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陈仲衡在观塘裁判法院 宣判时称, 被告 所犯的严重罪行,会 影响社会的公平原则,并损害水务署的声誉。

案情透露,郭于案发时负责处理供水申请,及审查有关九龙区申请的水管装置图则,并就有关申请应否获批准向其上司作出建议。

二○○二年十月至二○○六年五月期间,马要求郭就十五项水务计划,替其拟备水管装置图则,并向郭提供金钱利益作报酬,即以每份水管装置图则二千元至八千元计。

案情透露,在上述期间,郭从马收取合共七万五千元贿款。

案情并透露,二○○六年农历年期间,马向郭提供一封二千元的「利是」,而郭在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下,收受该封「利是」。

水务署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力协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顾佩芳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定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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