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制面师傅涉嫌收受供应商贿款

2007年11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诉一名制面师傅,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面粉供应商的利益,向该供应商发出订单。

麦锦云,五十九岁,英记粉面有限公司制面师傅,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被告将于周一(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二年二月至去年三月期间,接受一名面粉厂东主的贿款,作为向该面粉厂发出订单的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于上述期间涉嫌每月向有关东主收受贿款,款项共约十九万八千元。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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