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商人就出售「巿建局」住宅物业单位涉嫌贪污及诈骗
2008年1月1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就出售巿区重建局(「巿建局」)在坚尼地城「泓都」的多个住宅物业单位时,涉嫌贪污及串谋诈骗。
许振文,四十九岁,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c) 条,及一项串谋诈骗,涉嫌违反《普通法》。
同案被告为许的生意合夥人莫京儒,四十九岁。莫与许同被控有关串谋诈骗罪名。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并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有关贪污控罪指许涉嫌于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巿建局」一名执行董事提供园境顾问的职位或雇佣工作,作为协助许与「巿建局」间往来事务的办理的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巿建局」执行董事拒绝了被告的要求。
有关串谋控罪指许及莫涉嫌于二OO五年一月七日一起及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印花税署署长,即不诚实地隐瞒一间公司曾出售在坚尼地城新海旁的「泓都」四个单位,导致印花税署署长征收的印花税较应收的为少。
许振文,四十九岁,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c) 条,及一项串谋诈骗,涉嫌违反《普通法》。
同案被告为许的生意合夥人莫京儒,四十九岁。莫与许同被控有关串谋诈骗罪名。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并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有关贪污控罪指许涉嫌于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巿建局」一名执行董事提供园境顾问的职位或雇佣工作,作为协助许与「巿建局」间往来事务的办理的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巿建局」执行董事拒绝了被告的要求。
有关串谋控罪指许及莫涉嫌于二OO五年一月七日一起及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印花税署署长,即不诚实地隐瞒一间公司曾出售在坚尼地城新海旁的「泓都」四个单位,导致印花税署署长征收的印花税较应收的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