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假案诬告警务人员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判囚十二个月
2008年4月8日
一名男子向廉政公署作出虚假举报,诬告两名警务人员索取贿赂,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林文光,三十岁,无业,昨日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
暂委裁判官张君铭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他入狱。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行。
案情透露,二OO六年六月五日,被告涉嫌触犯普通殴打罪行而被落马洲警署人员拘捕。被告其后获一名警署警长准以保释外出。
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告前住警署报到。当一名高级督察表示要向被告就其普通殴打罪行提出检控时,被告要求一名律师代表。
被告查看一张律师名单后,未能挑选合适律师。该名高级督察延长被告的保释,让他有更多时间聘请律师。
案情透露,同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告向廉署作出举报,诬告该名警署警长及高级督察向他索取五万元贿款,作为不向他提出检控的报酬。
翌日,被告在廉署录取口供,重申该名警署警长分别在四个不同日期致电给他,催促他支付有关贿款。
廉署调查显示,警方于上述日期并无致电被告的手提电话。
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怀疑他作出虚假举报。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柳智浩协助。
林文光,三十岁,无业,昨日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
暂委裁判官张君铭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他入狱。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行。
案情透露,二OO六年六月五日,被告涉嫌触犯普通殴打罪行而被落马洲警署人员拘捕。被告其后获一名警署警长准以保释外出。
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告前住警署报到。当一名高级督察表示要向被告就其普通殴打罪行提出检控时,被告要求一名律师代表。
被告查看一张律师名单后,未能挑选合适律师。该名高级督察延长被告的保释,让他有更多时间聘请律师。
案情透露,同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告向廉署作出举报,诬告该名警署警长及高级督察向他索取五万元贿款,作为不向他提出检控的报酬。
翌日,被告在廉署录取口供,重申该名警署警长分别在四个不同日期致电给他,催促他支付有关贿款。
廉署调查显示,警方于上述日期并无致电被告的手提电话。
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怀疑他作出虚假举报。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柳智浩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