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法团前主席及其妻涉嫌诈骗

2008年4月1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及其妻子,控告他们涉嫌在出租位于铜锣湾的商住楼宇的一个铺位时,诈骗法团。

被告慕容国辉,三十九岁,轩尼诗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前主席,及其妻张璧君,四十四岁,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慕容另被控一项相类控罪。

两人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怀疑欺诈罪行。

其中一项控罪指,慕容涉嫌虚假地向一名已付订金租用轩尼诗大厦的一个铺位的人士表示,由于廉政公署调查的缘故,不能将该铺位租给她。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OO五年十一月发生。

另一项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在二OO六年三月五日至六月十二日期间,向「法团」隐瞒上述铺位已经以月租三千五百元出租予桦丰有限公司(「桦丰」)。

他们又涉嫌没有向法团披露「桦丰」其后以月租九千五百元分租予另一人士。

廉署调查发现,慕容及张为「桦丰」的持有人,而张为「桦丰」的银行户口的唯一获授权签署人。

被告涉嫌在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七年九月期间,不诚实地盗取租金差额诈骗了共十万零二千元的租金。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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