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宇翻新工程贪污案再有两人被廉署起诉
2008年6月4日
廉政公署调查涉及多幢住宅大厦根据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楼宇管理资助计划发出翻新工程合约怀疑贪污案,再有两名人士因涉嫌与案件有关,今日(星期三)被廉署落案起诉。
邝超桥,四十五岁,维港建筑有限公司(「维港建筑」)董事,及曹德光,三十八岁,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股东,同被控三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六月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展开代号「强风」行动,先后拘捕三十一名人士,其中包括上述被告。
控罪指邝及曹涉嫌于去年一月至今年四月期间,分别三次串谋向「房协」高级主任朱家恒提供利益,作为协助「维港建筑」取得位于元朗的福顺楼、均华楼及好发洋楼的翻新工程合约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星期五提堂。
邝超桥,四十五岁,维港建筑有限公司(「维港建筑」)董事,及曹德光,三十八岁,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股东,同被控三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六月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展开代号「强风」行动,先后拘捕三十一名人士,其中包括上述被告。
控罪指邝及曹涉嫌于去年一月至今年四月期间,分别三次串谋向「房协」高级主任朱家恒提供利益,作为协助「维港建筑」取得位于元朗的福顺楼、均华楼及好发洋楼的翻新工程合约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星期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