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涉嫌供应酒楼食物贪污
2008年6月18日
廉政公署起诉一名食物供应商主任及一名酒楼主管,怀疑他们涉嫌就供应肉类家禽给酒楼时贪污,二人今日 ( 星期三 ) 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伍根伟,五十五岁,佳联贸易公司 ( 「佳联」 ) 主任,被控共四项罪名,即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同案另一被告欧阳伟强,四十一岁,金龙船酒家有限公司 ( 「金龙船」 ) 烧味部主管,被控共三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裁判官曾健仕准被告暂时无需答辩,并将案件转介地区法院至七月八日作答辩。
其中两项控罪指伍涉嫌定期向欧阳提供贿赂,及给予欧阳一笔二万一千三百六十元款项,作为欧阳向「佳联」或其相联公司订购肉类家禽的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欧阳涉嫌以同一理由定期收受由伍提供的贿赂及二万一千三百六十元。
伍又涉嫌与另一间酒楼的一名主管串谋,致使该主管收受多笔款项,作为向另一食物供应商或其相联公司订购食物的报酬。
控罪又指伍涉嫌与另一名人士串谋,向一间集团式快餐店的一名大厨提供利益,作为该名大厨不向其雇主投诉有关「佳联」或其相联公司提供的肉类家禽质素的报酬。
欧阳又涉嫌与伍及另一间酒楼的一名厨师串谋,使该名厨师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其雇主向「佳联」或其相联公司订购肉类家禽的报酬。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三年三月至二○○七年八月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五万元保释。裁判法官令他们须每周向警方报到。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卓伟基代表出庭。
伍根伟,五十五岁,佳联贸易公司 ( 「佳联」 ) 主任,被控共四项罪名,即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同案另一被告欧阳伟强,四十一岁,金龙船酒家有限公司 ( 「金龙船」 ) 烧味部主管,被控共三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裁判官曾健仕准被告暂时无需答辩,并将案件转介地区法院至七月八日作答辩。
其中两项控罪指伍涉嫌定期向欧阳提供贿赂,及给予欧阳一笔二万一千三百六十元款项,作为欧阳向「佳联」或其相联公司订购肉类家禽的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欧阳涉嫌以同一理由定期收受由伍提供的贿赂及二万一千三百六十元。
伍又涉嫌与另一间酒楼的一名主管串谋,致使该主管收受多笔款项,作为向另一食物供应商或其相联公司订购食物的报酬。
控罪又指伍涉嫌与另一名人士串谋,向一间集团式快餐店的一名大厨提供利益,作为该名大厨不向其雇主投诉有关「佳联」或其相联公司提供的肉类家禽质素的报酬。
欧阳又涉嫌与伍及另一间酒楼的一名厨师串谋,使该名厨师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其雇主向「佳联」或其相联公司订购肉类家禽的报酬。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三年三月至二○○七年八月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五万元保释。裁判法官令他们须每周向警方报到。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卓伟基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