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分案起诉十一人涉嫌贪污介绍酒店宾客光顾裁缝店
2008年6月2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十一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贪污,以介绍多间酒店的宾客光顾一间裁缝店。被告将分四宗案件提堂。
在首宗案件,被告为祁伟鸣,四十八岁,上海洋服东主;魏仁龙,六十一岁,上海洋服营业员;黄丽贞,五十二岁,及李凤好,四十七岁,同为上海洋服会计文员。
祁、魏及黄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祁、魏及李各与黄被控一项相类串谋罪名,而李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等候周四(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有关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一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期间,一同串谋分别向六间酒店 –'96 即香港太子酒店、半岛酒店、香港港威酒店、香港九龙万丽酒店、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香港 JW 万豪酒店的礼宾部职员提供利益,作为介绍该等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李涉嫌于去年一月四日,在知道关于上海洋服的刑事调查正在进行,而且一些佣金表格与电脑档案很有可能会用作该调查的情况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即破坏及丢弃存放在上海洋服内的佣金表格,并将放置在该店内的电脑中所存的载有佣金支付记录的档案删除。
在另一宗案件,被告为黄庆章,六十岁,彭伟民,四十三岁,杨永威,三十三岁,同为香港港威酒店礼宾部职员;郑志昭,五十九岁,及梁兆豪,四十六岁,同为该酒店行李部长。
被告同被控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指他们涉嫌于二OO五年中至去年一月期间,一同与其他人士串谋从上海洋服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该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在第三宗案件,陈永贤,四十六岁,都会海逸酒店礼宾司,被控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陈涉嫌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六年十一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从上海洋服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该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余下一宗案件被告为黄添麒,二十七岁,半岛酒店礼宾部文员,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初,从魏仁龙接受一件西装上衣、一条裤及一件恤衫,作为就该酒店的业务对上海洋服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上述三宗案件的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
在首宗案件,被告为祁伟鸣,四十八岁,上海洋服东主;魏仁龙,六十一岁,上海洋服营业员;黄丽贞,五十二岁,及李凤好,四十七岁,同为上海洋服会计文员。
祁、魏及黄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祁、魏及李各与黄被控一项相类串谋罪名,而李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等候周四(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有关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一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期间,一同串谋分别向六间酒店 –'96 即香港太子酒店、半岛酒店、香港港威酒店、香港九龙万丽酒店、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香港 JW 万豪酒店的礼宾部职员提供利益,作为介绍该等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李涉嫌于去年一月四日,在知道关于上海洋服的刑事调查正在进行,而且一些佣金表格与电脑档案很有可能会用作该调查的情况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即破坏及丢弃存放在上海洋服内的佣金表格,并将放置在该店内的电脑中所存的载有佣金支付记录的档案删除。
在另一宗案件,被告为黄庆章,六十岁,彭伟民,四十三岁,杨永威,三十三岁,同为香港港威酒店礼宾部职员;郑志昭,五十九岁,及梁兆豪,四十六岁,同为该酒店行李部长。
被告同被控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指他们涉嫌于二OO五年中至去年一月期间,一同与其他人士串谋从上海洋服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该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在第三宗案件,陈永贤,四十六岁,都会海逸酒店礼宾司,被控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陈涉嫌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六年十一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从上海洋服接受多笔款项,作为介绍该酒店的宾客光顾上海洋服的报酬。
余下一宗案件被告为黄添麒,二十七岁,半岛酒店礼宾部文员,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初,从魏仁龙接受一件西装上衣、一条裤及一件恤衫,作为就该酒店的业务对上海洋服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上述三宗案件的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