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退休警员涉嫌触犯妨碍司法公正等罪行

2008年6月2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诉一名退休高级侦缉警员,控告他涉嫌触犯多项罪行,包括妨碍司法公正、伪造文书、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向廉署作出虚假报告。有关控罪涉及三宗警方案件。

潘敬全,四十八岁,被控共九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四项妨碍司法公正、一项伪造文书、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一项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报告。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四(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廉署较早时接获警方转介的案件,指称被告涉嫌贪污,遂展开调查。

其中四项控罪涉及警方于去年五月调查的一宗盗窃案件。

被告当时为一名高级侦缉警员,负责调查有关案件。他涉嫌与案中的一名疑犯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促致以一名证人的名义提供两份供词,藉以导致该名疑犯可获撤销控罪。

被告亦涉嫌使用两份伪造证人供词的副本,并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即煽惑、诱使及指使案中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虚假供词。

被告又涉嫌向廉署作出虚假报告,即指控案中的疑犯向有关证人提供四千元,作为该名证人协助解决有关盗窃案件的报酬。

上述涉嫌罪行于去年五月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期间发生。

另外四项涉嫌罪行与被告于二OO六年负责调查的一宗欺诈案件有关。

控罪指被告涉嫌伪造三份由案中三名人士向警方提供的供词。该三名人士曾向警方投诉另一名人士以欺骗手段向他们借贷。

被告向该三名投诉人讹称,警方仍在调查有关的诈骗案,而被投诉的人士被检控的可能性低。他又声称另一名人士可以协助他们追讨债项,从而不诚实地从其中一名投诉人获得六千元款项。

在事件中,被告亦涉嫌触犯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行,即分别两次煽惑、诱使及指使该三名投诉人向廉署及警方就有关警方的调查作出虚假供词。

有关涉嫌罪行于去年一月三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期间发生。

余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煽惑、诱使及指使另一宗盗窃案件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虚假供词。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