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疑涉酒店食品供应贪污案

2008年7月2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酒店前采购经理及一名鲜肉公司东主,控告他们就供应食品予有关酒店时涉嫌贪污。

杜耀祖,四十七岁,香港九龙万丽酒店前采购经理,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

同案另一被告为庄锦胜,三十五岁,年兴鲜肉(「年兴」)东主。他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四(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其中一项控罪指杜涉嫌于二○○五年五月一日至去年三月十九日期间,收受四间不同供应商的报酬,即每两个月一万多元,作为向他们订购肉食、海味及禽畜的报酬。

杜又涉嫌于二○○六年三月一日至去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间,收受由庄提供每次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款项,作为向「年兴」发出或继续发出购货订单的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庄涉嫌以相同理由向杜提供上述贿款。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星期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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