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员于国际反贪会议上强调「诚信乃繁荣之本」

2008年10月6日

廉政专员汤显明博士在一个国际反贪会议上表示,香港行之有效的反贪制度包涵专业的反贪机构、全面的法例和肃贪策略,切合联合国订定的模式。

汤显明星期六(十月四日)在乌克兰基辅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三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与五百二十位来自一百零六个国家及十三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分享反贪经验。

专员以「惩治与执法」为题发表专题演说时指出,香港拥有全面的反贪法例以惩治公私营机构的贪污,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条文相符。

汤显明又指出,除法例外,香港的制度亦包涵反贪工作赖以成功的主要元素,包括:独立的反贪机构、政府提供足够的资源,及训练有素的专业反贪人员。

专员在演说中指出:「打击贪污并非最终目标,而是用作达致目标的方法。」他强调,香港在国际上被评为最自由的经济体系。「一个经济体系必须不受贪污影响,否则不会成为自由的经济体系。」

专员又指出,香港近年的本地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达百分之五,今天的总值已是二十年前的三倍。

他认为,香港打击贪污的决心及积极推动诚信,是本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专员又以「播下诚信种子、收割繁荣果实」来呼籲各国代表积极推行反贪工作。

专员于会上分享香港的反贪历程时指出,自廉署成功打击公营部门的集团式贪污后,涉及私营机构的贪污举报逐渐增多。

他说,在七十年代,涉及私营机构的投诉占举报总数的百分之十八,但时至今日则占所有举报的三分之二。

汤显明又跟与会者分享廉署如何透过执法工作而累积的经验,建立全面的防贪制度,成功打击建造业的贪污问题。

他指出,除侦查及检控工作外,廉署亦协助公营机构、私营企业及专业团体制订员工守则和最佳工作常规,并改善系统管理。

汤显明今日(星期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被确认为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的宗旨是促进缔约国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加强国际间打击和预防贪污的合作。

陪同廉政专员出席是次会议的廉署人员包括:执行处处长(公营机构)黄世照、社区关系处署理处长穆斐文及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许国定。

黄世照于其中一个工作会议上就公营机构贪污发表演说,穆斐文及许国定则为会议担任纪录员。

汤显明将于明日(星期二)前赴伦敦,会晤当地的商界、传媒及学者,介绍香港最新的肃贪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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