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二人涉嫌在元朗白泥村村代表选举触犯投票罪行
2008年11月5日
廉政公署分案起诉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在二○○七年元朗白泥村村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中触犯投票罪行。
在首宗案件,赖健平,四十一岁,被控一项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6(1)(a)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举行的元朗白泥村村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明知自己无权投票却在该选举中投票。
被告涉嫌在一份选民登记表作出虚假声明,声称他的唯一或主要住所为白泥村的一间村屋,而他在登记为选民之前的三年一直是白泥村的居民。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自二○○○年已迁离白泥村。
在另一宗案件,吴华德,三十五岁,被控一项相类罪名。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自二○○二年已迁离白泥村。
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在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投票当天曾提醒有关选举的选民,已搬离白泥村的人士并不符合投票资格。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在首宗案件,赖健平,四十一岁,被控一项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6(1)(a)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举行的元朗白泥村村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明知自己无权投票却在该选举中投票。
被告涉嫌在一份选民登记表作出虚假声明,声称他的唯一或主要住所为白泥村的一间村屋,而他在登记为选民之前的三年一直是白泥村的居民。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自二○○○年已迁离白泥村。
在另一宗案件,吴华德,三十五岁,被控一项相类罪名。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自二○○二年已迁离白泥村。
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在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投票当天曾提醒有关选举的选民,已搬离白泥村的人士并不符合投票资格。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