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区议员承认就申领区议会款项涉及欺诈及行为失当
2009年2月9日
一名湾仔区议会议员,申领营运开支津贴时,涉及欺诈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于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驳回其永久终止聆讯申请后承认控罪。
李继雄,四十八岁,亦是一名保险公司区域经理。他今日承认共六项罪名,即五项欺诈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至于余下两项欺诈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暂委法官李唯治将案件押后至明日(星期二),以待辩方求情。被告暂时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
法官在驳回被告的永久终止聆讯申请时,裁定廉署在调查有关案件时,行使《廉政公署条例》第10条赋予的权力,故并无超越其权力的范围。
法官裁定廉署并无滥用权力,而被告亦无蒙受不利。法官亦裁定廉署的行为完全适当。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湾仔区议会的民选议员。
被告作为湾仔区议会议员,获发营运开支津贴,用作全数及只限用于支付履行区议会职责的开支,包括聘请区议员助理及办事处的开支。
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七年二月期间,被告在申请发还营运开支津贴表格上,夸大其中三名议员助理的薪金,涉款一万九千多元,意图诈骗而诱使湾仔区议会秘书处支付有关津贴。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七年三月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在其公职过程中或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蓄意及作出可构成罪行的失当行为,将非区议会的职务指派给多名议员助理,而薪金则由营运开支津贴支付。有关非区议会职务包括为被告的保险业务拟备保险文件。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德添协助。
李继雄,四十八岁,亦是一名保险公司区域经理。他今日承认共六项罪名,即五项欺诈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至于余下两项欺诈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暂委法官李唯治将案件押后至明日(星期二),以待辩方求情。被告暂时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
法官在驳回被告的永久终止聆讯申请时,裁定廉署在调查有关案件时,行使《廉政公署条例》第10条赋予的权力,故并无超越其权力的范围。
法官裁定廉署并无滥用权力,而被告亦无蒙受不利。法官亦裁定廉署的行为完全适当。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湾仔区议会的民选议员。
被告作为湾仔区议会议员,获发营运开支津贴,用作全数及只限用于支付履行区议会职责的开支,包括聘请区议员助理及办事处的开支。
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七年二月期间,被告在申请发还营运开支津贴表格上,夸大其中三名议员助理的薪金,涉款一万九千多元,意图诈骗而诱使湾仔区议会秘书处支付有关津贴。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七年三月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在其公职过程中或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蓄意及作出可构成罪行的失当行为,将非区议会的职务指派给多名议员助理,而薪金则由营运开支津贴支付。有关非区议会职务包括为被告的保险业务拟备保险文件。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德添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