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电讯公司前高层串谋诈骗一千二百万元顾问费被判监四年

2009年2月24日

两名上市电讯公司前高层人员,利用虚假合约,串谋欺诈该公司及其附属机构顾问费合共一千二百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四年。

侯东迎,五十四岁,润迅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润迅通信」)前主席,及李斌,四十一岁,「润迅通信」前执行董事,较早时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法官鲍理贤于判刑时指出,本案的侦查工作艰巨,廉署需作长时间调查及分析帐目,并花费大笔公帑。

法官并称,上市公司高层涉及这种行为,严重影响香港的国际声誉和监管机构的工作。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年九月至二○○五年四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润迅通信」及其附属公司,即润迅网络通信(亚洲)有限公司(「网络通信」)及 China Motion Holdings Limited(「CMHL」)。

被告在董事局不知情下,致使「网络通信」与两间承办商即Bioroad Developments Limited 及 Head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签署三项顾问合约。

根据该等合约,有关承办商将为「网络通信」在亚太区及北美洲的业务提供专业服务,每月收取十万元至四十三万二千元的顾问费。

事实上,由被告操控的承办商从未向「网络通信」提供任何顾问服务。

但被告却致使「网络通信」、CMHL及「润迅通信」根据有关顾问合约支付合共一千二百万元。

「润迅通信」管理层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力合作及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Audrey Campbell-Moffat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高廸龙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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