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室内设计公司董事疑涉匡湖居违例工程贪污案

2009年3月1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室内设计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就西贡私人屋苑匡湖居的违例建筑工程,向该屋苑物业管理公司一名职员提供共十万元贿款。

罗焕棠,三十五岁,隆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隆腾」)董事兼股东,被控共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裁判法院进行答辩。

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别于二OO八年四月及十一月,向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昌」)的一名高级执行助理提供两笔各五万元款项,作为该名高级执行助理不举报西贡匡湖居两个单位内由「隆腾」进行的违例建筑工程的报酬。

「新昌」获匡湖居业主立案法团聘任,在该屋苑提供管理服务。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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