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职员当值期间上麻雀馆被控行为失当今提堂

2009年5月11日

一名劳工处职员,涉嫌在当值期间到访麻雀馆,被廉政公署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被告今日(星期一)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罗开发,五十岁,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否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六月二十二日进行预审。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去年六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期间,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在其公职过程中或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故意及蓄意地作出可构成罪行的失当行为。

被告涉嫌多次在应当值时却逗留在麻雀馆内,并在其公事日记簿及办公室档案中作出虚假记录,讹称他曾巡视多个工作间以进行考察,但事实上他没有进行有关巡视和考察。

被告亦涉嫌呈交统计表格,声称当中的意见是被考察的工作间的人士所提供,但事实上他没有取得有关意见。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他受命不得离开香港、必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郑志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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