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疑涉塑胶模买卖贪污案

2009年5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诉一名塑胶模制造商前销售经理及一名贸易公司市场经理,控告两人涉嫌就买卖注塑机分别收受及提供非法回佣合共逾二十四万六千元。

陈锦廷,四十四岁,佛山市顺德区震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震德」)前销售经理,被控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同案另一被告为杨长荣,四十六岁,创亚工业器材工程有限公司(「创亚」)市场经理。他被控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创亚」从事贸易生意,并是「震德」的代理商。

两名被告将于周三(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三项控罪指陈涉嫌于二OO五年七月至二OO六年八月期间,从「创亚」接受共逾二十四万六千元,作为向「创亚」出售货品的报酬。

余下三项控罪指杨涉嫌以相同理由,向陈提供有关款项。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三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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