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玩具公司前采购经理疑涉贪污盗窃
2009年5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玩具公司前采购经理,控告她涉嫌收取多名供应商提供的非法回佣合共七十三万元,并盗窃公司资金共四十八万六千元。
陈爱兰,三十六岁,皇城玩具有限公司(「皇城」)前采购经理,被控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她另被控一项盗窃罪名及一项交替的欺诈罪名。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四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六月至二OO八年二月期间,收受四名供应商提供的款项合共七十一万九千多元及一万四千四百元人民币,作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订单的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八年一月期间,盗窃公司资金合共四十八万六千九百多元。
余下一项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上述期间,向「皇城」隐瞒共四十八万六千九百多元的赞助款项,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皇城」不向被告要求交还有关赞助款项。
被告涉嫌从多名供应商收到有关赞助款项,而赞助款项是用来使「皇城」的雇员受惠。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明日提堂。
陈爱兰,三十六岁,皇城玩具有限公司(「皇城」)前采购经理,被控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她另被控一项盗窃罪名及一项交替的欺诈罪名。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四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六月至二OO八年二月期间,收受四名供应商提供的款项合共七十一万九千多元及一万四千四百元人民币,作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订单的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八年一月期间,盗窃公司资金合共四十八万六千九百多元。
余下一项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上述期间,向「皇城」隐瞒共四十八万六千九百多元的赞助款项,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皇城」不向被告要求交还有关赞助款项。
被告涉嫌从多名供应商收到有关赞助款项,而赞助款项是用来使「皇城」的雇员受惠。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