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厨师替离职员工「打咭」诈骗工资判囚六个月
2009年6月30日
一名中式酒家前点心厨师,替一名离职的厨房员工「打咭」,以骗取工资,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陈家伟,四十一岁,皇上皇酒家前点心部主管,较早时承认一项欺诈罪名。
裁判官钱礼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他入狱。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欺诈罪行。
案情透露,该酒家点心部一名员工于去年八月十七日辞职。
在该名员工上班的最后一天,即八月二十四日,被告建议会于八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期间代他「打咭」,并在值勤表上签名,讹称他仍然为酒家工作。
被告亦要求有关员工将该七天的工资给予他。该员工答应被告的要求。
由于酒家相信有关值勤记录所载的资料属实,故向其实已辞职的员工发出一张约一万三千元的支票,作为他整个八月的薪金。
去年九月十一日,该员工致电被告,两人同意在一间快餐店会面。在会面期间,被告要求该员工向他支付六日工资共二千四百元。
同日,该员工给予被告二千四百元「饵钱」。被告于收取该笔现金后被在场的廉署人员拘捕。廉署人员在被告的钱包中检回该笔二千四百元「饵钱」。
有关酒家的管理层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荣杰代表出庭。
陈家伟,四十一岁,皇上皇酒家前点心部主管,较早时承认一项欺诈罪名。
裁判官钱礼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他入狱。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欺诈罪行。
案情透露,该酒家点心部一名员工于去年八月十七日辞职。
在该名员工上班的最后一天,即八月二十四日,被告建议会于八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期间代他「打咭」,并在值勤表上签名,讹称他仍然为酒家工作。
被告亦要求有关员工将该七天的工资给予他。该员工答应被告的要求。
由于酒家相信有关值勤记录所载的资料属实,故向其实已辞职的员工发出一张约一万三千元的支票,作为他整个八月的薪金。
去年九月十一日,该员工致电被告,两人同意在一间快餐店会面。在会面期间,被告要求该员工向他支付六日工资共二千四百元。
同日,该员工给予被告二千四百元「饵钱」。被告于收取该笔现金后被在场的廉署人员拘捕。廉署人员在被告的钱包中检回该笔二千四百元「饵钱」。
有关酒家的管理层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荣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