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就收购公司涉欺诈被判刑
2009年7月22日
一名上市公司前主席兼执行董事,就收购一间公司时涉及欺诈,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缓刑两年。
何晋浩,七十一岁,精优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精优药业」)前主席兼执行董事,较早时 认一项欺诈罪名。被告余下四项罪名则记录在案。
暂委法官邓立泰宣判时称,被告的判刑起点为三年,但考虑到他年老、健康欠佳及认罪,故判他缓刑。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欺诈罪行。
案情透露,「精优药业」在内地生产及售卖药物。福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仕」)为一间本地公司,专责研发口服胰岛素胶囊丸。
二OOO年底,被告与「福仕」一名董事进行商讨,涉及「精优药业」有意以大约三千九百万元购入「福仕」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被告其后退出收购该公司。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OO一年初代另一间公司进生有限公司(「进生」)商讨收购「福仕」,致使「福仕」与「进生」以大约三千九百万元的相同收购价达成买卖协议。
二OO四年三月四日,「精优药业」的附属公司 Extrawell ( BVI ) Ltd. 与「进生」达成买卖协议,以大约七千三百万元收购「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根据有关协议,约七千一百六十万元及一百四十万元分别支付予两名人士,致使该两名人士将「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转给有关附属公司。该两名人士各持有「进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案情透露,被告并无向「精优药业」管理层披露该两名人士是他的媳妇及女婿,以及「进生」是由他控制的公司。
被告意图诈骗而诱使「精优药业」购入「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导致被告、其媳妇及女婿获得利益或「精优药业」蒙受相同程度的不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锺伟强及水佳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敏玲协助。
何晋浩,七十一岁,精优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精优药业」)前主席兼执行董事,较早时 认一项欺诈罪名。被告余下四项罪名则记录在案。
暂委法官邓立泰宣判时称,被告的判刑起点为三年,但考虑到他年老、健康欠佳及认罪,故判他缓刑。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欺诈罪行。
案情透露,「精优药业」在内地生产及售卖药物。福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仕」)为一间本地公司,专责研发口服胰岛素胶囊丸。
二OOO年底,被告与「福仕」一名董事进行商讨,涉及「精优药业」有意以大约三千九百万元购入「福仕」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被告其后退出收购该公司。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OO一年初代另一间公司进生有限公司(「进生」)商讨收购「福仕」,致使「福仕」与「进生」以大约三千九百万元的相同收购价达成买卖协议。
二OO四年三月四日,「精优药业」的附属公司 Extrawell ( BVI ) Ltd. 与「进生」达成买卖协议,以大约七千三百万元收购「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根据有关协议,约七千一百六十万元及一百四十万元分别支付予两名人士,致使该两名人士将「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转给有关附属公司。该两名人士各持有「进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案情透露,被告并无向「精优药业」管理层披露该两名人士是他的媳妇及女婿,以及「进生」是由他控制的公司。
被告意图诈骗而诱使「精优药业」购入「进生」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导致被告、其媳妇及女婿获得利益或「精优药业」蒙受相同程度的不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锺伟强及水佳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敏玲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