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业主及两名地产代理疑涉楼宇买卖贪污案

2009年7月31日

廉政公署起诉一名业主及两名地产代理,控告他们就一宗逾一百五十万元的住宅楼宇买卖涉嫌贪污。三人今日 ( 星期五 ) 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邹绍华,五十二岁,沙田一个住宅单位的业主,否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上贿赂条例》第 9(2)(a) 条。

同案被告为林雪鹰及张振辉,同是二十六岁,分别为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的客户经理及前物业顾问。他们否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上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祁士伟将案件押后至十月十二日审理。邹及林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而张则以现金三千元保释。

控罪指邹涉嫌于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林及张提供额外佣金,作为促致以超过一百五十五万元的交易价卖出他位于沙田金禧花园一个单位的报酬。有关额外佣金被指为一万五千元。

林及张涉嫌以相同理由同意收受有关额外佣金。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晓然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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