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判商疑涉装修工程贪污案被廉署起诉今提堂

2009年8月5日

一名装修承判商,涉嫌向一名洋酒分销商高级市务经理提供逾二十一万元的贿款,以取得多项装修工程,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星期三)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潘成德,四十三岁, Stardust Design & Contracting Company Limited (「 Stardust 」)东主,否认六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

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八月二十六日进行预审。

被告自二OO四年获酩悦轩尼诗帝亚吉欧洋酒香港有限公司(「酩悦」)委任为装修承判商。

「酩悦」,前称浤丰洋酒有限公司,是本地的分销商,负责推广多只牌子的葡萄酒及烈酒。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四年八月至二OO七年五月期间,先后六次向「酩悦」的一名高级市务经理提供共逾二十一万元贿款,作为向「 Stardust 」批出六项装修工程的报酬。

该等装修工程分布在多个娱乐场所,以推广「酩悦」的含酒精产品。

被告获准以现金二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姜亦礼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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