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就八千五百万元杀虫灭鼠合约诈骗「食环署」罪成候判

2009年8月13日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清洁承办商的九名前职员,就支付工人工资,以及将价值八千五百万元的杀虫灭鼠合约分判,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谋诈骗「食环署」罪名。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陈锦文,四十七岁,新纪元服务有限公司(「新纪元」)前总经理,被裁定十二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而葛家炬,五十八岁,「新纪元」前合约经理,则被裁定十三项相类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为布秋贤,四十五岁;锺褔,四十岁;何嘉和,五十一岁;布嘉俊,三十二岁;瞿伟忠,四十三岁;张佩 英 ,五十一岁;及刘家威,二十八岁,同为「新纪元」前管工。他们各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法官源丽华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日宣判,以待被告的医疗及/或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时接获多宗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食环署」于案发时已向「新纪元」批出一份价值八千五百万元合约,负责在十九区提供杀虫灭鼠服务。

被告于二OO四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三月期间串谋诈骗「食环署」,即隐瞒部份合约已经或将会分判予布秋贤、锺褔、何嘉和、布嘉俊、瞿伟忠、张佩 英 及刘家威。

案情透露,被告亦未有向「食环署」披露管工及工人根据「食环署」有关合约收取的实际工资。

虽然每名工人是按「食环署」合约中订明的最低工资即每月七千三百八十二元支薪,但被告要求工人每月将三百元至一千九百元的薪金退还予「新纪元」。

被告的诈骗勾当致使「食环署」没有向「新纪元」采取适当行动,包括终止有关合约的权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佩莹及林启浩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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