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就八千五百万元杀虫灭鼠合约诈骗「食环署」被判刑
2009年9月4日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清洁承办商的八名前职员,就支付清洁工人的工资,以及将价值八千五百万元的杀虫灭鼠合约分判,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谋诈骗「食环署」罪名。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刑,最高入狱二十二个月。
陈锦文,四十八岁,新纪元服务有限公司(「新纪元」)前总经理,被判入狱十九个月,而葛家炬,五十八岁,「新纪元」前合约经理,则被判入狱二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布秋贤,四十五岁;锺褔,四十一岁;何嘉和,五十一岁;布嘉俊,三十二岁;及张佩英,五十一岁,同为「新纪元」前管工,各被判入狱十三个月。另一被告瞿伟忠,四十三岁,「新纪元」前管工,被判入狱十五个月,缓刑三年。
「新纪元」另一名前管工刘家威,二十八岁,亦因与案件有关而被起诉。法官源丽华将刘的判刑押后至九月十七日,以待社会服务令报告。
法官宣判时斥责各被告为了个人利益,克扣清洁工人的工资。法官续称,陈锦文及葛家炬为案中主脑,故须判处他们更重的刑期。
陈锦文较早时被裁定十二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而葛家炬则被裁定十三项相类罪名成立。布秋贤、锺褔、何嘉和、布嘉俊、瞿伟忠、张佩英及刘家威各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获多宗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食环署」于案发时已向「新纪元」批出一份价值八千五百万元合约,负责在十九区提供杀虫灭鼠服务。
被告于二OO四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三月期间串谋诈骗「食环署」,即隐瞒部份合约已经或将会分判予布秋贤、锺褔、何嘉和、布嘉俊、瞿伟忠、张佩英及刘家威。
案情透露,被告亦未有向「食环署」披露管工及工人根据「食环署」有关合约收取的实际工资。
虽然每名工人是按「食环署」合约中订明的最低工资即每月七千三百八十二元支薪,但被告向该等工人讹称他们每月要将三百元至一千九百元的薪金退还予「新纪元」。
被告的诈骗勾当致使「食环署」没有向「新纪元」采取适当行动,包括终止有关合约的权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志良协助。
陈锦文,四十八岁,新纪元服务有限公司(「新纪元」)前总经理,被判入狱十九个月,而葛家炬,五十八岁,「新纪元」前合约经理,则被判入狱二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布秋贤,四十五岁;锺褔,四十一岁;何嘉和,五十一岁;布嘉俊,三十二岁;及张佩英,五十一岁,同为「新纪元」前管工,各被判入狱十三个月。另一被告瞿伟忠,四十三岁,「新纪元」前管工,被判入狱十五个月,缓刑三年。
「新纪元」另一名前管工刘家威,二十八岁,亦因与案件有关而被起诉。法官源丽华将刘的判刑押后至九月十七日,以待社会服务令报告。
法官宣判时斥责各被告为了个人利益,克扣清洁工人的工资。法官续称,陈锦文及葛家炬为案中主脑,故须判处他们更重的刑期。
陈锦文较早时被裁定十二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而葛家炬则被裁定十三项相类罪名成立。布秋贤、锺褔、何嘉和、布嘉俊、瞿伟忠、张佩英及刘家威各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获多宗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食环署」于案发时已向「新纪元」批出一份价值八千五百万元合约,负责在十九区提供杀虫灭鼠服务。
被告于二OO四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三月期间串谋诈骗「食环署」,即隐瞒部份合约已经或将会分判予布秋贤、锺褔、何嘉和、布嘉俊、瞿伟忠、张佩英及刘家威。
案情透露,被告亦未有向「食环署」披露管工及工人根据「食环署」有关合约收取的实际工资。
虽然每名工人是按「食环署」合约中订明的最低工资即每月七千三百八十二元支薪,但被告向该等工人讹称他们每月要将三百元至一千九百元的薪金退还予「新纪元」。
被告的诈骗勾当致使「食环署」没有向「新纪元」采取适当行动,包括终止有关合约的权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志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