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就日本食肆及寿司档食品供应贪污诈骗被判囚

2009年9月4日

一间海鲜供应商的两名董事及两名日本餐厅前厨师,就供应冷藏三文鱼及鳗鱼予多间日本食肆及超级市场寿司档时贪污及诈骗,被廉政公署起诉,早前承认控罪。四名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六个月至十八个月。

陈建中,四十一岁,旭洋有限公司(「旭洋」)股东兼董事,被判入狱十八个月及罚款一万一千元。他早前承认五项诈骗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刘达,三十九岁,亦为「旭洋」股东兼董事,早前承认三项诈骗罪名,被判入狱九个月。

谭伟文,二十八岁;及廖德强,三十岁,同为东京迴转寿司餐厅(「东京迴转」)前厨师,各承认一项欺诈罪名,各被判入狱六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宣判时强调,维持廉洁营商环境对香港十分重要。

案情指「旭洋」为一间海鲜批发商,向日本餐厅及超级市场寿司档提供冷藏三文鱼及鳗鱼。

谭及廖于案发时受聘于溢亮香港有限公司,为「东京迴转」厨师,负责向供应商订购食品,及当食品送到餐厅时负责磅秤和核对单据。

案情透露,四人自二○○五年开始,同意将「东京迴转」向「旭洋」订购食品单据上三文鱼的重量夸大。

每当谭及廖收货时,他们会将单据上的重量加大五百克。夸大了的金额约以每条鱼三十五元计,款项则存入谭的电话投注户口,由他及廖摊分。

案情又指,在二○○七年至去年九月期间,陈及刘曾夸大食品重量及伪造虚假单据,诈骗香港中岛水产有限公司在黄埔及康怡花园的两间超级市场经营的寿司档。涉及跨大的款项以每盒冷藏鱼类或食品约五十元计。

陈亦多次向上述两个寿司档的两名职员提供现金作为非法回佣,金额按订单的价格而定,约现金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另外,陈及刘又于二○○七年至去年九月期间,利用相同手法诈骗另外两间日本餐厅 –'96 札幌拉面土门和梦工房之七福神有限公司。

陈又于二○○七年一月至去年八月期间向 Agura Creative Dining 的一名前厨师提供共一万一千七百一十元,作为该名厨师向「旭洋」订购食品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谭嘉颖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胡月华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