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职员当值期间上麻雀馆行为失当被判刑
2009年9月4日
一名劳工处职员,在当值期间多次到访麻雀馆,被廉政公署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被告今日(星期五)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罗开发,五十岁,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被裁判官罗德泉判处须履行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
被告较早时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人员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负责进行有关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则的调查。
被告在其公事日记簿作出记录,声称他于去年六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期间曾到访十五间店铺进行实地巡视。
廉署人员的监视证实被告并无巡视该等店铺,而有关店铺的东主亦证实在上述期间并无任何劳工处人员到访。
在该段应该当值的期间,被告却被发现到访麻雀馆。
被告在其公事日记簿及辨工室档案中作出虚假记录,讹称他曾巡视该等店铺进行调查,但事实上他没有巡视有关店铺。
被告亦呈交统计报表格,声称当中的意见是被巡视店铺的人士所提供,但事实上他没有取得有关意见。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袁国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志良协助。
罗开发,五十岁,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被裁判官罗德泉判处须履行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
被告较早时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人员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负责进行有关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则的调查。
被告在其公事日记簿作出记录,声称他于去年六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期间曾到访十五间店铺进行实地巡视。
廉署人员的监视证实被告并无巡视该等店铺,而有关店铺的东主亦证实在上述期间并无任何劳工处人员到访。
在该段应该当值的期间,被告却被发现到访麻雀馆。
被告在其公事日记簿及辨工室档案中作出虚假记录,讹称他曾巡视该等店铺进行调查,但事实上他没有巡视有关店铺。
被告亦呈交统计报表格,声称当中的意见是被巡视店铺的人士所提供,但事实上他没有取得有关意见。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袁国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志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