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籍商人行贿银行经理罪成候判
2009年9月25日
一名韩籍商人行贿一名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 汇丰银行 ) 经理,以协助他赎回一张面值美金五百亿元的黄金存款证,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今日 ( 星期五 ) 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Chin Soon-yong ,六十四岁,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名成立。
裁判官文伟新将案押后至下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医疗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为 PK Tra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主席兼董事,有关公司在香港、菲律宾及美国经营电子零件贸易生意。
被告于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往汇丰银行总行,向一名助理经理展示一张以第三者名义持有,面值为五百亿元美金的黄金存款证的副本。
案情指被告向该名经理声称,在赎回有关黄金存款证后将会把款项存入以其公司名义在汇丰银行开设的新户口。
被告在离开银行前将有关副本交予该名助理经理,并向她表示若她能帮忙,将会把一部份收益分予她。
该名助理经理向上司报告,银行其后证实有关存款证副本为伪造。
被告翌日折返汇丰银行并向该名助理经理表示,若她能成功提供协助,他将会把收益的百分之五给予银行,及将一部份款项给予该名助理经理。
银行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接获举报后即时将被告拘捕,案件其后转介廉署跟进调查。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seph Pethes 代表,廉署人员刘铂锵协助。
Chin Soon-yong ,六十四岁,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名成立。
裁判官文伟新将案押后至下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医疗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为 PK Tra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主席兼董事,有关公司在香港、菲律宾及美国经营电子零件贸易生意。
被告于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往汇丰银行总行,向一名助理经理展示一张以第三者名义持有,面值为五百亿元美金的黄金存款证的副本。
案情指被告向该名经理声称,在赎回有关黄金存款证后将会把款项存入以其公司名义在汇丰银行开设的新户口。
被告在离开银行前将有关副本交予该名助理经理,并向她表示若她能帮忙,将会把一部份收益分予她。
该名助理经理向上司报告,银行其后证实有关存款证副本为伪造。
被告翌日折返汇丰银行并向该名助理经理表示,若她能成功提供协助,他将会把收益的百分之五给予银行,及将一部份款项给予该名助理经理。
银行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接获举报后即时将被告拘捕,案件其后转介廉署跟进调查。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seph Pethes 代表,廉署人员刘铂锵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