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名前保险代理涉嫌诈骗二百七十万元佣金及薪酬
2009年11月2日
廉政公署分六宗案件起诉六名前保险代理,控告他们涉嫌使用虚假文件,诈骗其雇主佣金及/或薪酬合共逾二百七十万元。
被告包括王嘉诺(又名王锦源),三十岁,陈孝扬,三十七岁,杨镇鸿,三十三岁,林伟豪,三十三岁,案发时先后受雇于苏黎世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黎世」)及安泰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安泰」)为保险代理;郑贞贞,三十岁,及曾国志,四十二岁,同为「苏黎世」前保险代理。
六名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分案进行答辩。
在首两宗案件,王嘉诺及陈孝扬各被控六项罪名,即四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以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
有关《防止贿赂条例》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陈述的表格,意图欺骗其主事人。
该等表格涉嫌虚假地显示,某些投保人曾透过被告向「苏黎世」购买保单。「苏黎世」涉嫌因而被骗分别向王及陈支付逾一万一千二百元及逾二万一千元的佣金。
至于有关欺骗控罪则指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他们未被判定犯有刑事罪,不诚实地为他们自己取得金钱利益,而有关利益为他们因获「苏黎世」及「安泰」雇用为保险代理而有赚取薪酬的机会。
王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逾六十万零六千元及逾八十一万八千元的薪酬;而陈则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逾四十四万四千元及逾三十万元的薪酬。
在第三宗及第四宗案件,杨镇鸿被控四项罪名,即两项以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以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而林伟豪则被控两项相类欺骗罪名。
「苏黎世」涉嫌被杨欺骗佣金共逾三千七百元。杨另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共逾二十六万九千元及逾三万四千元的薪酬。
此外,林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共逾十九万二千元及及逾二万零五百元的薪酬。
在余下两宗案件,郑贞贞被控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而曾国志则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苏黎世」涉嫌被骗分别向郑及曾支付佣金共逾一千七百元及逾五千元。
上述案件的罪行,涉嫌于二OO五年七月至去年六月期间发生。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苏黎世」及「安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合作。
六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被告包括王嘉诺(又名王锦源),三十岁,陈孝扬,三十七岁,杨镇鸿,三十三岁,林伟豪,三十三岁,案发时先后受雇于苏黎世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黎世」)及安泰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安泰」)为保险代理;郑贞贞,三十岁,及曾国志,四十二岁,同为「苏黎世」前保险代理。
六名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分案进行答辩。
在首两宗案件,王嘉诺及陈孝扬各被控六项罪名,即四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以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
有关《防止贿赂条例》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陈述的表格,意图欺骗其主事人。
该等表格涉嫌虚假地显示,某些投保人曾透过被告向「苏黎世」购买保单。「苏黎世」涉嫌因而被骗分别向王及陈支付逾一万一千二百元及逾二万一千元的佣金。
至于有关欺骗控罪则指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他们未被判定犯有刑事罪,不诚实地为他们自己取得金钱利益,而有关利益为他们因获「苏黎世」及「安泰」雇用为保险代理而有赚取薪酬的机会。
王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逾六十万零六千元及逾八十一万八千元的薪酬;而陈则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逾四十四万四千元及逾三十万元的薪酬。
在第三宗及第四宗案件,杨镇鸿被控四项罪名,即两项以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以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而林伟豪则被控两项相类欺骗罪名。
「苏黎世」涉嫌被杨欺骗佣金共逾三千七百元。杨另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共逾二十六万九千元及逾三万四千元的薪酬。
此外,林涉嫌以欺骗手段,分别取得「苏黎世」及「安泰」发放共逾十九万二千元及及逾二万零五百元的薪酬。
在余下两宗案件,郑贞贞被控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而曾国志则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苏黎世」涉嫌被骗分别向郑及曾支付佣金共逾一千七百元及逾五千元。
上述案件的罪行,涉嫌于二OO五年七月至去年六月期间发生。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苏黎世」及「安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合作。
六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