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假冒廉署人员罪成候判
2009年11月24日
一名商人冒充廉政公署人员,以图取得正与他进行民事诉讼的生意夥伴的财政资料,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官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世雄,三十五岁,被裁定两项冒充廉署人员罪名成立,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 13C(a) 条。
暂委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十二月十五日宣判,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及五名人士于二○○六年九月开设易拨通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的大股东及董事。
在二○○七年五月,被告因金钱纠纷向两名合夥人包括莫苏贤提出诉讼。
当有关诉讼仍在进行时,被告向廉政公署举报指莫涉嫌就外判一份合约时收受利益。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去年五月分别两次致电莫的妻子,他在电话中冒充廉署人员。
在首次电话通话中,被告向莫的妻子表示莫正接受廉署调查,并很可能被检控。他并向莫的妻子查问莫的财政状况。
被告其后再致电莫的妻子的手提电话,他再冒充廉署人员,并表示希望与她讨论莫的案件。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文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谢金祺协助。
黄世雄,三十五岁,被裁定两项冒充廉署人员罪名成立,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 13C(a) 条。
暂委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十二月十五日宣判,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及五名人士于二○○六年九月开设易拨通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的大股东及董事。
在二○○七年五月,被告因金钱纠纷向两名合夥人包括莫苏贤提出诉讼。
当有关诉讼仍在进行时,被告向廉政公署举报指莫涉嫌就外判一份合约时收受利益。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去年五月分别两次致电莫的妻子,他在电话中冒充廉署人员。
在首次电话通话中,被告向莫的妻子表示莫正接受廉署调查,并很可能被检控。他并向莫的妻子查问莫的财政状况。
被告其后再致电莫的妻子的手提电话,他再冒充廉署人员,并表示希望与她讨论莫的案件。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文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谢金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