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五人涉沙田区议会补选贿赂选民
2010年1月1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五名人士,包括一名在二○○九年沙田区议会补选 ( 大围选区 ) 中落败的候选人,控告他们涉嫌就该次补选,串谋行贿登记选民,及作出其他舞弊及非法行为,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
五名被告包括,李跃辉,四十二岁,医生及上述补选的落败候选人;蒋世昌,五十三岁;梁骏业,四十岁;余惠慈,三十六岁;案发时同为美林街坊商户及职工福利会 ( 「福利会」 ) 干事;及张胜佳,四十三岁,公司董事。
被告被控共十项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串谋罪行,包括五项涉嫌舞弊行为及五项涉嫌非法行为。
五人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其中一项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多次在一间海鲜酒家举行晚宴,提供或支付用于提供食物、饮料及 / 或娱乐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以诱使该次选举的登记选民投票予李跃辉。
其他三项控罪指,李、蒋、梁及余涉嫌以同一理由提供予选民早餐食物及饮料、免费抗流感注射服务或多项一天本地游。
李、蒋及张又涉嫌以同一理由向选民提供用于支付李跃辉的诊所的医疗费用的一百元赠券。
另外,李、蒋、梁及余被控一项串谋发布不符合规定的选举广告印刷品,即看来是由「福利会」发出的一份单张。
李及梁被控一项相类罪行,控罪涉及列出健康指引的两本书;而李则被控一项涉及两份单张的相类罪行。
另外,蒋、梁和余被控一项并非候选人亦非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涉嫌在该补选中招致选举开支,即制造环保袋的费用。
李另被控一项招致超过订明限额的选举开支罪名。
有关罪行于去年一月初至选举当日即三月二十九日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五名被告包括,李跃辉,四十二岁,医生及上述补选的落败候选人;蒋世昌,五十三岁;梁骏业,四十岁;余惠慈,三十六岁;案发时同为美林街坊商户及职工福利会 ( 「福利会」 ) 干事;及张胜佳,四十三岁,公司董事。
被告被控共十项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串谋罪行,包括五项涉嫌舞弊行为及五项涉嫌非法行为。
五人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其中一项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多次在一间海鲜酒家举行晚宴,提供或支付用于提供食物、饮料及 / 或娱乐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以诱使该次选举的登记选民投票予李跃辉。
其他三项控罪指,李、蒋、梁及余涉嫌以同一理由提供予选民早餐食物及饮料、免费抗流感注射服务或多项一天本地游。
李、蒋及张又涉嫌以同一理由向选民提供用于支付李跃辉的诊所的医疗费用的一百元赠券。
另外,李、蒋、梁及余被控一项串谋发布不符合规定的选举广告印刷品,即看来是由「福利会」发出的一份单张。
李及梁被控一项相类罪行,控罪涉及列出健康指引的两本书;而李则被控一项涉及两份单张的相类罪行。
另外,蒋、梁和余被控一项并非候选人亦非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涉嫌在该补选中招致选举开支,即制造环保袋的费用。
李另被控一项招致超过订明限额的选举开支罪名。
有关罪行于去年一月初至选举当日即三月二十九日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