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公司前采购经理贪污盗窃判囚二十一个月

2010年2月25日

一名玩具公司前采购经理,收取多名供应商提供的非法回佣合共七十三万元,并挪用赞助款项共四十八万六千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

陈爱兰,三十七岁,皇城玩具有限公司(「皇城」)前采购经理,较早时承认五项罪名,即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一项盗窃。

法官邓立泰宣判时称,被告触犯的贪污及盗窃罪行严重,故法庭必须判处她入狱。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获「皇城」受雇为采购经理,负责向供应商发出原材料订单。

二OO四年六月至二OO八年二月期间,被告收受四名供应商提供的款项合共逾七十一万九千元及一万四千四百元人民币,作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订单的报酬。

有关非法回佣是以现金支付予被告或存入她的多个银行户口。

案情又透露,「皇城」接受多名供应商提供的赞助款项,以购买礼物作为职员活动中幸运抽奖之用。而被告被委派向有关供应商收取赞助款项。

二OO四年一月至二OO八年一月期间,被告未获雇主同意下,侵吞有关赞助款项共逾四十八万六千九百元。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谭嘉颖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容达材及刘铂锵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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