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卫生署前督导员涉嫌未经许可索取及收受贷款
2010年3月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卫生署前健康监察督导员,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向多名下属索取及收受贷款合共逾十八万元。
李荣伟,四十二岁,被控共三十一项罪名,即身为订明人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索取及接受金钱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 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涉嫌案发时驻守文锦渡港口卫生口岸办事处。
廉署较早时接获卫生署转介的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两名下属索取合共四万元的贷款。
余下二十九项控罪指被告涉嫌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上述两名及另外六名下属接受合共逾十四万八千元的贷款。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OO八年十二月至去年六月期间发生
卫生署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李荣伟,四十二岁,被控共三十一项罪名,即身为订明人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索取及接受金钱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 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涉嫌案发时驻守文锦渡港口卫生口岸办事处。
廉署较早时接获卫生署转介的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两名下属索取合共四万元的贷款。
余下二十九项控罪指被告涉嫌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上述两名及另外六名下属接受合共逾十四万八千元的贷款。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OO八年十二月至去年六月期间发生
卫生署于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