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地产代理及业主就楼宇买卖贪污今被判刑

2010年3月5日

三名地产代理在一宗逾一百五十万元的住宅楼宇买卖中向业主收取额外佣金,三人连同有关业主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各被告今日(星期五)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及履行社会服务。

林雪鹰,二十七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前分行经理,被判入狱十四个星期。另外两名美联前物业顾问,张振辉,二十七岁,吴启文,三十二岁,各被判入狱十二个星期。三人并须各向美联归还四千一百五十元。

林及张早前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吴则于审讯后被裁定一项相类罪名成立。

邹绍华,五十二岁,沙田一个住宅单位的业主,早前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日被判履行社会服务二百四十小时。

案情透露,邹于二○○七年十二月委讬美联出售他位于沙田一个屋苑的单位。林及张负责有关事宜。

林及张其后向邹表示,有一名准买家出价一百五十五万元购买有关物业,二人问邹若他们能以较高价钱卖出物业,邹会否支付额外佣金予他们。邹其后接受他们的建议。

案情透露,在林及张的安排下,邹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与一名由吴介绍的买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以一百五十八万元出售有关物业。

邹其后支付林与张共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元的额外佣金,有关款项最终由林、张及吴三人平分。

案情指美联禁止员工私下向客人索取或收受任何佣金。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黄志伟代表,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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