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酒分销商前市务经理涉就翻新工程收贿被控
2010年3月11日
廉政公署起诉一间洋酒分销商的一名前市务经理,指控他在判授娱乐场所推广布置的翻新工程时,涉嫌收受逾三十八万元贿赂。
张得成,四十二岁,浤丰洋酒有限公司(现称酩悦轩尼诗帝亚吉欧洋酒香港有限公司(「酩悦」))前市务经理,被控十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二○○四年八月至二○○七年五月期间,分别十一次接受由 Stardust Design & Contracting Company Limited 东主所提供一万至六万元不等的贿款,作为判授翻新工程的报酬。被告涉嫌收受的贿款共三十八万八千元。
有关工程涉及在多间「卡拉OK」、酒吧及展览场地设置的特定位置,作为推广「酩悦」代理的酒精饮料。
「酩悦」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出庭。
张得成,四十二岁,浤丰洋酒有限公司(现称酩悦轩尼诗帝亚吉欧洋酒香港有限公司(「酩悦」))前市务经理,被控十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二○○四年八月至二○○七年五月期间,分别十一次接受由 Stardust Design & Contracting Company Limited 东主所提供一万至六万元不等的贿款,作为判授翻新工程的报酬。被告涉嫌收受的贿款共三十八万八千元。
有关工程涉及在多间「卡拉OK」、酒吧及展览场地设置的特定位置,作为推广「酩悦」代理的酒精饮料。
「酩悦」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