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高级惩教主任涉嫌携带未经授权物品入监狱
2010年4月8日
一名惩教署署理高级惩教主任涉嫌将一支载有色情影像的电脑记忆棒带进监狱,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冯达成,四十六岁,被控一项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带进监狱,涉嫌违反《监狱条例》第 18(1) 条。
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出庭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惩教署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去年十二月八日在赤柱监狱当值期间,在未授权下将一支电脑记忆棒及一支润唇膏带进监狱。
廉署调查发现,有关电脑记忆棒载有逾四百张色情影像。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冯达成,四十六岁,被控一项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带进监狱,涉嫌违反《监狱条例》第 18(1) 条。
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出庭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惩教署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去年十二月八日在赤柱监狱当值期间,在未授权下将一支电脑记忆棒及一支润唇膏带进监狱。
廉署调查发现,有关电脑记忆棒载有逾四百张色情影像。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