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及前法律行政人员涉嫌盗窃客户七万港元
2010年4月20日
一名大律师及一名律师事务所前法律行政人员,涉嫌从一名诈骗案被告的妻子和案中另一名被告偷取及企图偷取款项合共逾七万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提堂。
林田钿,四十二岁,大律师,及何应彬,四十八岁,张昭婷严兴凤律师事务所(「张严律师事务所」)前法律行政人员,同否认两项盗窃罪名。
林另否认两项企图盗窃罪名,而何则另外否认三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
法官陈广池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日进行审讯。林及何分别获准以十万元及五万元现金保释。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两项控罪指林及何涉嫌分别从Vickie Smith 偷取合共五千美元。
Smith 是 Tochukwu Nwaneri 的妻子。Nwaneri 于本案发生时正被警方起诉,指他涉嫌与一宗诈骗案有关,而另一名被告为 John Ryan。
另外两项控罪指林涉嫌分别从 Smith及 Ryan 企图偷取合共四千美元。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六日期间发生。
余下三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至八月二日期间,先后三次在探访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 Nwaneri 及 Ryan 时,使用印有「张严律师事务所」信头的虚假授权书,意图诱使惩教署人员接受该等授权书为真文书。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崔浩然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凌伟邦协助。
此外,何应彬较早时在另一宗案件被廉署控以九项罪名,即八项使用虚假文书及一项盗窃罪名。
何否认控罪,并将于周四(四月二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预审。
其中八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七年八月十三日期间,先后八次在探访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四名人士时,使用印有「张严律师事务所」信头的虚假授权书,意图诱使惩教署人员接受该等授权书为真文书。
余下一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偷取「张严律师事务所」三万港元。
林田钿,四十二岁,大律师,及何应彬,四十八岁,张昭婷严兴凤律师事务所(「张严律师事务所」)前法律行政人员,同否认两项盗窃罪名。
林另否认两项企图盗窃罪名,而何则另外否认三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
法官陈广池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日进行审讯。林及何分别获准以十万元及五万元现金保释。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两项控罪指林及何涉嫌分别从Vickie Smith 偷取合共五千美元。
Smith 是 Tochukwu Nwaneri 的妻子。Nwaneri 于本案发生时正被警方起诉,指他涉嫌与一宗诈骗案有关,而另一名被告为 John Ryan。
另外两项控罪指林涉嫌分别从 Smith及 Ryan 企图偷取合共四千美元。
上述涉嫌罪行于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六日期间发生。
余下三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至八月二日期间,先后三次在探访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 Nwaneri 及 Ryan 时,使用印有「张严律师事务所」信头的虚假授权书,意图诱使惩教署人员接受该等授权书为真文书。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崔浩然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凌伟邦协助。
此外,何应彬较早时在另一宗案件被廉署控以九项罪名,即八项使用虚假文书及一项盗窃罪名。
何否认控罪,并将于周四(四月二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预审。
其中八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七年八月十三日期间,先后八次在探访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四名人士时,使用印有「张严律师事务所」信头的虚假授权书,意图诱使惩教署人员接受该等授权书为真文书。
余下一项控罪指何涉嫌于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偷取「张严律师事务所」三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