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涉嫌经营卖淫场所
2010年4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诉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经营卖淫场所。二人于星期二在廉署及警方进行的一项联合行动中被捕,行动与贪污相关的跨境卖淫活动有关。
李静婵,四十岁,林永强,二十岁,同被控一项串谋经营卖淫场所,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139(1)(a) 和 159A 条。二人今日下午被带上九龙城裁判法院。
两名被告暂不需答辩。裁判官郭启安将案押后至下月二十日,待案件进一步调查,并令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八年七月至今年四月期间,串同陈德杨及其他人士,在佐敦南京街、白加士街及庙街的四幢大厦内的四个单位经营卖淫场所。
廉署在过去两日与警务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进行一项行动中共拘捕四十四名人士,被告为其中两名被捕人士。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李镜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许翔宇协助。
另外,东区裁判法院一位裁判官今日发出手令通缉陈德杨,廉署怀疑他涉嫌参与有关卖淫集团的活动。
陈德杨,四十六岁,中国男子,身高一点六二米,中等身材。
任何人士如获悉陈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他,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 2526 6366。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李静婵,四十岁,林永强,二十岁,同被控一项串谋经营卖淫场所,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139(1)(a) 和 159A 条。二人今日下午被带上九龙城裁判法院。
两名被告暂不需答辩。裁判官郭启安将案押后至下月二十日,待案件进一步调查,并令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八年七月至今年四月期间,串同陈德杨及其他人士,在佐敦南京街、白加士街及庙街的四幢大厦内的四个单位经营卖淫场所。
廉署在过去两日与警务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进行一项行动中共拘捕四十四名人士,被告为其中两名被捕人士。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李镜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许翔宇协助。
另外,东区裁判法院一位裁判官今日发出手令通缉陈德杨,廉署怀疑他涉嫌参与有关卖淫集团的活动。
陈德杨,四十六岁,中国男子,身高一点六二米,中等身材。
任何人士如获悉陈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他,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 2526 6366。所有资料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