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商行贿殓房职员判囚六个月

2010年4月22日

一名殡仪服务商,串谋向一名医院管理局殓房职员提供非法佣金合共逾九千八百元,以获介绍生意,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梁锡池,六十岁,福盛行东主,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8(2)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裁判官郭伟健判刑时称,根据上诉法庭的判刑指引,被告触犯上述贪污罪行,必须判处监禁。

案情透露,福盛行是元朗的棺木批发商及殡仪服务商。

被告于二OO八年八月与屯门医院建立了事务往来,并认识该医院的殓房服务员「阿伟」。

被告承认曾接触「阿伟」。鉴于「阿伟」能与死者家属接触,被告遂向「阿伟」提供佣金,以获「阿伟」转介生意给他。

二OO八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间,被告向「阿伟」提供佣金合共逾九千八百元,作为「阿伟」向他转介生意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岑丽洁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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