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显示市民继续支持反贪
2010年4月22日
二○○九年廉政公署民意调查显示,市民继续厌弃贪污行为,并对贪污罪行维持高度警觉。
有关调查由专业调查顾问公司进行,去年十一月透过电话抽样访问了约一千五百名市民,其中百分之九十七点九受访者对廉署的反贪工作表示支持。
调查以 0 至 10 分评估市民对贪污的容忍度, 0 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贪污, 10 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结果发现市民整体厌恶贪污,对公务员及商界贪污的容忍度皆十分低,平均分数分别为1.1分及 1.6 分。
调查又发现,百分之八十八的受访者相信廉署会保密处理市民的举报。另外,逾百分之七十五的市民表示愿意举报贪污,百分之六十八更愿意于举报时提供个人资料。
廉署发言人表示:「虽然个别范畴有变化,但调查结果整体显示市民继绩维持对廉署及贪污举报机制的信任,与近年的趋势相符。」
发言人续称,实际上廉署近年接获的举报中,具名举报的比例一直维持于约百分之七十。
调查又显示,百分之九十二点二的受访者认同廉署的反贪工作,其中百分之六十八点三认为反贪工作十分有效或有效,百分之二十三点九则认为成效普通。
调查并发现,年内曾接触过廉署宣传工作的受访者比例颇高,达百分之七十七。
此外,认为香港贪污情况并不普遍的受访者约占百分之六十,只
有约百分之三十一持相反意见,后者表示他们的观感主要是受到媒体报导多宗廉署案件所影响。
廉署发言人表示:「我们留意到大部分调查结果与近年相若,但二○○九年的调查中有较多被访人士保留意见。」
例如,当被问及政府部门贪污情况是否普遍时,百分之十三点二表示「不知道 / 没有意见」,较二○○八年的百分之一点四显着上升。至于有关工商界贪污情况的看法,保留意见者的比例亦显着上升 —'97—'97 二○○八年只有百分之一点九不表示意见,去年则有百分之十五点九。
不过,当被问及个人经验时,大部分即约百分之九十五的受访者,明确地表示在前一年内并没有遇过贪污,只有百分之二点五表示曾遇过,结果与过去数年相近。
调查又显示,较少受访者 ( 百分之十点五 ) 认为廉署在调查工作时有滥用权力,较二○○八年的十三点五减少。不过,表示「不知道 / 没有意见」的比例显着上升,二○○八年为百分之九点一,去年为百分之三十二点二。
知道廉署受外界的监管的受访者占百分之五十七点七,与近年相若;但有百分之十七点七保留意见,二○○八年只有百分之四点九。
另外,二○○九年民意调查的拒绝回应比率为百分之三十五,较之前五年平均百分之二十三为高。
发言人称:「根据一些专业人员的意见,拒绝回应比率上升,可能是不时有很多电话调查在进行中,影响市民参与调查的意欲。」
「廉署将继续有效、公正执法,及在严谨的制衡机制下运作,同时会因应最新的民意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策略及服务,并会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检讨现时的民意调查方法。」
有关调查由专业调查顾问公司进行,去年十一月透过电话抽样访问了约一千五百名市民,其中百分之九十七点九受访者对廉署的反贪工作表示支持。
调查以 0 至 10 分评估市民对贪污的容忍度, 0 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贪污, 10 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结果发现市民整体厌恶贪污,对公务员及商界贪污的容忍度皆十分低,平均分数分别为1.1分及 1.6 分。
调查又发现,百分之八十八的受访者相信廉署会保密处理市民的举报。另外,逾百分之七十五的市民表示愿意举报贪污,百分之六十八更愿意于举报时提供个人资料。
廉署发言人表示:「虽然个别范畴有变化,但调查结果整体显示市民继绩维持对廉署及贪污举报机制的信任,与近年的趋势相符。」
发言人续称,实际上廉署近年接获的举报中,具名举报的比例一直维持于约百分之七十。
调查又显示,百分之九十二点二的受访者认同廉署的反贪工作,其中百分之六十八点三认为反贪工作十分有效或有效,百分之二十三点九则认为成效普通。
调查并发现,年内曾接触过廉署宣传工作的受访者比例颇高,达百分之七十七。
此外,认为香港贪污情况并不普遍的受访者约占百分之六十,只
有约百分之三十一持相反意见,后者表示他们的观感主要是受到媒体报导多宗廉署案件所影响。
廉署发言人表示:「我们留意到大部分调查结果与近年相若,但二○○九年的调查中有较多被访人士保留意见。」
例如,当被问及政府部门贪污情况是否普遍时,百分之十三点二表示「不知道 / 没有意见」,较二○○八年的百分之一点四显着上升。至于有关工商界贪污情况的看法,保留意见者的比例亦显着上升 —'97—'97 二○○八年只有百分之一点九不表示意见,去年则有百分之十五点九。
不过,当被问及个人经验时,大部分即约百分之九十五的受访者,明确地表示在前一年内并没有遇过贪污,只有百分之二点五表示曾遇过,结果与过去数年相近。
调查又显示,较少受访者 ( 百分之十点五 ) 认为廉署在调查工作时有滥用权力,较二○○八年的十三点五减少。不过,表示「不知道 / 没有意见」的比例显着上升,二○○八年为百分之九点一,去年为百分之三十二点二。
知道廉署受外界的监管的受访者占百分之五十七点七,与近年相若;但有百分之十七点七保留意见,二○○八年只有百分之四点九。
另外,二○○九年民意调查的拒绝回应比率为百分之三十五,较之前五年平均百分之二十三为高。
发言人称:「根据一些专业人员的意见,拒绝回应比率上升,可能是不时有很多电话调查在进行中,影响市民参与调查的意欲。」
「廉署将继续有效、公正执法,及在严谨的制衡机制下运作,同时会因应最新的民意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策略及服务,并会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检讨现时的民意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