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涉墓地遗骸执骨贪污案各判囚一年
2010年5月3日
两名坟场职员,就监督先人遗骸的执骨过程收受贿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观塘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一年。
洪以理,五十五岁,及梁志荣,五十二岁,同为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华永管委会」)辖下将军澳华人永远坟场助理督导员,分别被裁定两项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沈小民判刑时形容贪污罪行为癌症毒瘤,并表示法庭对贪污份子绝不手软,必须判处监禁以示阻吓。
案情透露,「华永管委会」在将军澳华人永远坟场为香港华人永久居民提供土葬墓地,包括十年不可续期租约的墓地。
在有关土葬墓地的租约屈满后,死者家属须向「华永管委会」申请捡拾遗骸许可证,并委讬其中一名已登记的承办商进行捡拾遗骸工作。
被告当时负责在坟场内监督为死者所进行的捡拾遗骸工作。
案情指洪于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向一名死者的家属收受五百元,作为监督为死者所进行的捡拾遗骸工作的报酬。
洪于二OO八年七月某日,以相同理由从一名石厂负责人收受一百元。该石厂为已登记的承办商。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梁从一间石厂的职员收受五百元,作为将捡拾一名死者遗骸的日期提前及监督捡拾该名死者遗骸的报酬。有关石厂为另一间已登记的承办商。
「华永管委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何冠骥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 启 浩协助。
洪以理,五十五岁,及梁志荣,五十二岁,同为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华永管委会」)辖下将军澳华人永远坟场助理督导员,分别被裁定两项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沈小民判刑时形容贪污罪行为癌症毒瘤,并表示法庭对贪污份子绝不手软,必须判处监禁以示阻吓。
案情透露,「华永管委会」在将军澳华人永远坟场为香港华人永久居民提供土葬墓地,包括十年不可续期租约的墓地。
在有关土葬墓地的租约屈满后,死者家属须向「华永管委会」申请捡拾遗骸许可证,并委讬其中一名已登记的承办商进行捡拾遗骸工作。
被告当时负责在坟场内监督为死者所进行的捡拾遗骸工作。
案情指洪于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向一名死者的家属收受五百元,作为监督为死者所进行的捡拾遗骸工作的报酬。
洪于二OO八年七月某日,以相同理由从一名石厂负责人收受一百元。该石厂为已登记的承办商。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梁从一间石厂的职员收受五百元,作为将捡拾一名死者遗骸的日期提前及监督捡拾该名死者遗骸的报酬。有关石厂为另一间已登记的承办商。
「华永管委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何冠骥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 启 浩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