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七万五千元「综援」及假结婚判囚八个月

2010年5月3日

一名女子隐瞒内地有物业,诈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共逾七万五千元,并与一名内地男子假结婚,以让该男子申请香港居留权资格,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

魏丽亚,五十岁,无业,亦被裁判官马保华裁定违反缓刑令,须加监九个月。被告较早时触犯管有一张伪造香港身份证罪名并被判缓刑。

裁判官亦命令被告须向政府归还逾七万五千元作为赔偿。

被告早时承认六项罪名,即五项欺诈及一项串谋诈骗。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一九九九年六月成为「综援」受助人。

二OO六年三月,被告及她当时的男友在深圳以五十四万元人民币购入一个物业。两人其后以一百零二万元人民币出售该物业。

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八年四月期间,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社会保障主任向被告进行多次审查。

在五次审查进行时,被告均没有向「社署」有关主任披露她拥有该物业。

被告结果诈骗「社署」发放「综援」共逾七万五千元。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二OO四年初与一名内地男子进行假结婚勾当。两人在香港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仪式。

入境事务处因此而被诈骗为有关结婚发出证书,令该名内地男子可申请香港的居留权。但该男子从未有向入境事务处就在港居留提交申请。去年四月,被告与该男子离婚。

被告其后被廉署人员拘捕。她承认该名内地男子答应支付她三万五千元以进行假结婚,但她只收取二万元首期费用。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潘德怡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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