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名警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及未经许可收受贷款

2010年5月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诉两名警员,两人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案件涉及未经许可索取及收受贷款。

刘健,四十二岁,被控共四项罪名,即两项身为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两项身为订明人员收受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刘及另一被告谢泽璠,二十四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两名被告将于周四(五月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警方早前接获投诉,其后将有关事件转介廉署调查。

刘涉嫌于去年二月一日及二十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分别向谢索取及收受五千元及二千元。

余下一项控罪指刘及谢涉嫌于去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间,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向廉署人员讹称向谢索取及收受上述两笔贷款的是刘的朋友,而不是刘。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周四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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